根据欧盟2003年12月22号颁发的第2004/17/CE号决议,购买旅行保险是强制规定。
旅行保险要求如下:
旅行保险的最低保额需达到30,000欧元,以便涵盖有可能发生的所有紧急医疗、住院甚至医疗送返费用。保险有效期必须覆盖整个在申根地区停留的时间。